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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副区长、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副组长姜德志主持召开了2008年红桥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意见》、《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和《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台帐》。并决定,将《关于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意见》和《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区政府自2008年起,每年对全区所属各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
会议一致认为,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的需要;是提高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实现我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需要。
会议还就市政府对区县政府进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有关事宜进行了研究。
会上,姜德志要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台帐》确定的任务和期限,认真完成今年的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为改善我区的经济发展软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区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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