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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首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离退休职工参加教育活动的要求,根据中央《意见》市、区委《工作方案》及市委有关精神,结合我区的工作实际,要求首批各有关单位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在离退休党员中建立临时党支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凡是未单独建立离退休党支部单位,可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建立临时党支部。
2、离退休党员人数和类别较多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2个以上临时党支部。
3、离退休党员不足3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以便于老同志参加活动为原则,就近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离退休支部。
4、离退休临时党支部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书记,必要时可指派一名副书记。
5、离退休临时党支部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由上级党组织统一领导,所在单位党组织要给予必要的协助、支持和指导。
6、离退休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要求和安排,由区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7、此项工作于1月28日前完成,并报区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中共红桥区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代)
200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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