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红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04年工作报告

  (2004年12月29日)

  中共红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做工作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

  一、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

  2004年,在区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市纪委七次、八次全会和区委八届七次、八次全会及区党代表会议精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和“横比争上游、纵比上台阶、追求高水平、实现新跨越”的要求,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防范腐败体系为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化,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

  (一)全面贯彻,整体推动,全区上下保持了主动抓反腐倡廉工作的良好态势

  第一、领导重视,带头学习做表率。今年以来,区委先后召开书记办公会和常委会,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和张立昌书记的重要讲话、中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研究全区贯彻落实的方案和措施。带头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及中央颁布的两个《条例》,为在全区广泛兴起学习《决定》和两个《条例》的热潮做出了表率。

  第二、整体推动,传达部署抓得实。召开了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各处级单位主要领导向分管区级领导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召开了区纪委第五次全会,及时传达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确保全年各项任务的落实。

  第三、分解任务,细化目标明责任。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全区目标管理之中,实行党政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制发了《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通知》。实施三个层次的责任签状,把全年工作任务分解到32个责任部门,进一步强化了区委书记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区委、区政府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败工作机制,形成全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合力。

  第四、督促检查,推动工作上水平。今年以来,区纪委组织了三次大范围的督查,指导推动基层工作深入开展。区委书记王世新、区长王怀仁亲自参与,区委常委、副区长等12名区级领导带领区纪委常委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对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区全会精神,完成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以及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督查,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重点突出,求实创新,反腐败三项工作取得新成果

  第一、狠抓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取得新成效。认真开展了三项重点清理工作,撤消了5个部门的7名处级领导干部兼职;纠正了2起用公款为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的问题,避免和挽回损失25000余元;对一起处级干部拖欠公款问题进行了纠正。全区党员领导干部30人次拒收现金及购物卡共计57900元。精简会议20个,节约经费10万元;压缩出国(境)团组11个,共计48人,节约经费46万元;压缩招待经费3.6万元;取消或压缩大型庆典活动5个,节约经费63500元;对全区1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会同区政府办出台了《红桥区通讯工具及通讯费用补贴办法》,有效杜绝了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中不正之风问题的出现。

  认真抓好中央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全区国有企业处、科级领导干部269人自觉执行廉洁自律“三个不准”和“五条规定”,加强了民主管理和监督,促进了企业发展。

  第二、严格执纪办案,查办案件工作保持了良好势头。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76件(次),办结73件,按期办结率100%。初核案件线索17件,立案查处了各类违纪案件11件,结案11件,结案率100%,处分违纪党员11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留党察看处分2人、开除党籍处分4人。为18名干部澄清了问题,对5名干部进行了警示谈话或批评教育。重点查处了区属企业利用改制之机,隐匿国有及集体资产的重大违纪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300万元。在市纪委召开的个案经验交流会和申诉复查工作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开通了网上信访举报渠道,开展了由特邀监察员参与的对基层纪委信访举报工作督查。代表天津市参加了中纪委信访室来津专题调研座谈会,所做的发言受到中纪委和市纪委领导的好评。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明确了联席会议九个成员单位各自的职责、任务和分工。制发《红桥区党政纪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制度(试行)》等制度,并开展了对执行党政纪处分决定工作的检查。

  第三、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了对公办高中招生收费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全面推行了收费公示制和校务公开,规范收费行为。今年“一费制”实行以来全区中小学生费用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70余万元,受到家长的好评。二是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取得新成效。今年共上交、退还红包57人次,总计0.78万元。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总金额累计2102.79万元,占购药总金额平均比例的79.73%,向患者让利39.66万元。启用了收费管理系统,有效杜绝乱收费现象。深化“百姓放心医院、诚信科室、满意医生”创建活动,7月30日,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国务院纠风办副主任屈万祥,市领导陈超英、张俊芳到我区考察时,对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和诚信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三是以行风评议为抓手,促进执法部门行风建设。通过开展行风教育,深入企业评议调查,加强监督检查等方式,促进了政府各部门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对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服务态度进行了综合评价,认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占82.6%,总体满意率有了新的提高。四是开展整顿统一着装工作。成立了红桥区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协调小组,共清理未经国务院批准着装的部门9个,361人。五是以维护群众利益为重点,切实解决建筑业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今年以来共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问题11件,偿付工资总额32.5万元。

  (三)夯实基础,健全机制,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初见雏形

  第一、拓宽教育领域,创新教育载体,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充分发挥宣教大格局的作用,在全区党员干部中相继开展了“遵党纪、倡廉洁,体民情、送温暖”主题教育活动;两个《条例》和《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学习宣传教育;“学先进、思清廉”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以及反腐倡廉公益广告创作、征集活动。今年以来,各单位逐级讲廉政党课215次,听课人数22822人。召开案例剖析会96次,举办党纪条规学习宣讲活动65次,参加人数3525人。开展廉政党日活动152次,参加活动人数6169人,出专题板报72期,观看廉政专题片174次,观看人数12700人次。同时,开展了送温暖活动,为党员群众、下岗职工、困难户、弱势群体排忧解难,送去党和政府的爱护和关怀,各级领导干部慰问离退休老干部和一线职工6000余人,全区党员干部共捐款50余万元,走访慰问特困户1368户,送去价值人民币近70万元现金、物品。举办了9期两个《条例》培训班,对全区300多名党代表和400多名处级干部以及83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培训;开展两个《条例》专题学习213次,学习人数达到2万人;区有线台开辟宣传专栏和专题报道32次;开展了学习两个《条例》知识测试,共有61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了测试,优秀率达到96%;举办了35场党内法规知识竞赛,选拔组建代表队参加了天津市纪委组织的党内法规知识竞赛,荣获二等奖。同时,各单位、各部门紧密联系实际,通过认真查找和分析在执行党内监督和党的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共查找问题50多个,制定整改措施69项,制定规章制度90个,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中纪委副书记刘峰岩同志在《中国纪检监察报》6月22日第一版对我区开展两个《条例》学习活动的新闻报道给予批示:“红桥纪委做的好!”。召开“学先进、思清廉,我该怎么做”为主题的大讨论共129次;全区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1187篇。广泛开展了反腐倡廉公益广告的创作、征集活动,共创作、征集优秀作品47幅,向市纪委上报了21幅作品,被市纪委选中20幅参加市廉政公益广告评选和展览,全部获奖。市纪委推荐我区七幅作品参加了中纪委举办的第一届全国廉政公益广告大赛。

  第二、积极推进改革,健全制约机制,构筑廉洁从政防线。一是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对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全区提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干部全部按规定程序进行,有效地落实了群众的“四权”。我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形成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有效机制》的信息得到市纪委副书记吴荣平批示,予以肯定。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对全区行政审批项目和收费情况进行了清理。共清理10年来以区政府名义下发的文件2669件,清理审批项目200项,取消53项,精简43项。三是推行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成立了由监察局、纠风办、财政局等部门参加的区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工作联合办公室。开展了对执收执罚部门收费、罚款情况和企事业单位交费情况的双向调查,规范执收执罚行为,全区行政性收费与去年相比下降20.2个百分点,减轻了企业和群众的负担。

  第三、强化监督职能,严格责任追究,打造党纪国法防线。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强化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在年初实行三个层次签状的基础上,6月份对落实签状情况进行了一次督查。在全区广泛推行了“告知会”制度,全区435名区处两级领导在各重大节日后,分别以告知会形式汇报了自己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具体情况,记录在案,存档备查。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邢元敏、市纪委副书记龙运祥同志在信息专报上批示给予肯定,并在全市推广。二是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区处两级民主生活会质量进一步提高。实行了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今年以来,先后同26名党政负责人进行谈话;对新提拔的45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谈话。认真落实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有9名领导干部主动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了本人及配偶、子女涉及婚丧嫁娶事宜;有2名领导干部报告子女出国(境)情况;有13人报告了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有22名领导干部报告个人出国(境)情况。会同区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好全区处级领导班子2004年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抓好学习理论、公开主题、征求意见、落实整改四个环节,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我区深化审计监督,积极推行了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得到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邢元敏,市纪委副书记龙运祥充分肯定,并向全市推广。四是政务、厂务公开向基层延伸,群众监督作用日益显著。落实了政务公开责任制,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和政务公开考评追究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在中纪委调研组来津召开的政务公开研讨座谈会上,我区介绍了经验。及时调整了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召开了厂务公开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散襄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对我区厂务公开工作思路、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有的已在全市推广。

  (四)强化服务,监察到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第一、开展执法监察,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通过召开重点企业、纳税大户座谈会,走访重点经济建设项目和重点企业,听取企业对优化经济发展外部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台了《红桥区关于重点服务企业检查、执收执罚的实施办法》和《红桥区优化经济发展外部环境监督机制的实施办法》,制作了《敬告执法部门和执法干部警示牌》,对执法人员的执法程序、范围、方式、态度做出明确规定,受到企业欢迎。各执法单位制定服务企业的措施100余条,到企业现场服务2000余人次,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100余件,为企业增添效益1000余万元。

  第二、开展效能监察,为建立服务型政府服务。制定了《红桥区行政效能监察实施细则》,确保区政府政令畅通。今年以来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受理企业群众信访举报20余件,每一件都得到妥善解决,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会同法制办等单位组成三个督查组,采取“听、看、问、查、考”等方式,对全区具有行政许可审批权的24个行政许可主体单位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督查,对推进依法行政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第三、开展专项监察,为解决领导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服务。一是对全区重点拆迁工程开展专项监察,及时解决拆迁过程中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问题。在中纪委来津召开的执法工作研讨会上,我区介绍了履行职能服务拆迁工作的经验。二是对重点地区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专项监察,会同有关部门督查大胡同商贸区商城主办单位和经营者查找并解决火灾隐患40余处,有力地促进了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全程监督大胡同商铺分配,派人现场监督指导,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维护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三是开展了对市、区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及拆迁“双困”家庭廉租房的配租工作的专项监察,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四是对建筑市场招投标情况进行专项监察,确保有型建筑市场规范有序。今年以来,现场监督工程招投标4项,总金额2484.33万元,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

  (五)提高能力,增强素质,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第一、抓学习,提高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组织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讲话、吴官正同志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及时召开了区纪委第五次全会进行专题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第二、抓培训,增强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本领。完善了区纪委培训工作制度,开辟了网络学习阵地。对83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培训并开展了业务知识测试活动,优秀率达100%。第三、抓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全委撰写各类调研材料12篇,7篇获奖。3篇经验性或研讨性文章分别在中纪委、市纪委召开的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上做了经验介绍。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同志在中纪委信息专刊上就我区反映两个《条例》征订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信息进行了批示,并由中纪委办公厅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上刊登了规范两个条例学习用书订阅行为的通知。第四、建机制,打造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持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在干部管理工作中,抓住选拔、培训、交流、监督等关键环节,通过建立责任机制、激励机制、竞争机制、交流机制和监督机制,不断调整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素质,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区纪委机关被评为市级先进纪检监察组织,区纪委班子连续被评为区级优秀领导班子。

  2004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这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区政协及各民主党派的齐抓共管和监督指导(视察);得益于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认真负责和狠抓落实;得益于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和相互配合;得益于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实施监督。

  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全区工作整体发展不平衡,有的单位抓工作落实力度不够,工作成效不明显,有的缺乏创造性,工作平淡,没有特点;党风廉政教育不够深入,党员领导干部违纪问题仍有发生;制度建设不够健全,抓制度落实不够自觉,给违纪分子有空可钻;优化经济发展外部环境工作还有待深化。从纪检监察队伍自身情况看,也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的方面,创造性开展工作,研究和解决深层次问题的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我们要高度重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研究解决。

  二、明年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

  2005年,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狠抓任务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全年工作目标:一是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坚持签状、考核、追究三位一体,在落实中央2005年度反腐败工作部署上取得新成果。二是以全面规范制约权力为重点,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在充分发挥惩防体系的整体效能上拿出新举措。三是以全面创造优良发展环境为目标,坚持规范、督查、评议三管齐下,在提升依法行政、执法服务水平上有新进展。

  全年纪检监察工作遵循的主要原则: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区第一要务,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着力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进干部队伍廉政勤政建设。

  ——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防范腐败体系,以正面教育引导人、有效制约规范人、经常检查监督人、严明纪律警示人,保证权力干净运行。

  ——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区委、区政府的整体工作之中,统一安排部署,分解落实责任,认真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促进反腐倡廉取得新成效。

  (一)维护党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区委部署,抓好责任签状,把责任制落到实处;结合落实《红桥区领导干部廉洁过节告知会制度》,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出现重大问题的要实施责任追究。

  第二、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增强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自觉性。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重点开展权力观教育,充分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示范和警示作用,使领导干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坚决贯彻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督促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做遵守和维护纪律的模范。开展第六届“勤政廉政杯”评选活动。

  第三、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落实中央提出的“五个不许”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务必做到: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许“跑官要官”;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许参与赌博;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二)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第一、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继续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进一步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加强中小学教材及教辅材料发行管理,禁止搭车收费或以“自愿”名义摊派;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坚决给予纠正。

  第二、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继续规范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加强对招标采购全过程和后续工作的监管;完善药品监管体制,加大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力度;继续抓好社区卫生服务和创建百姓放心医院第二周期评选活动。

  第三、巩固和深化其他各专项工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1)坚决纠正城市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对拆迁补偿资金使用的监管。(2)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3)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民工工资问题。(4)深入治理整顿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问题。

  第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以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为重点,开展作风整顿。对措施不得力、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部门和单位,要追究“党政一把手”的责任,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

  (三)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在项目审批、资金下拨、争取项目等过程中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办借企业重组、改制、破产之机隐匿、侵占国有、集体资产的案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案件;严肃查办破坏、干扰红桥经济发展外环境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

  坚持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执法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协调机制。综合运用党纪、政纪、法律手段,善于运用政策,适当采取调离、免职、换岗、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措施。加强案件管理,建立案件剖析报告制度,积极协助发案单位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进一步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做好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切实保障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治本抓源头工作力度,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

  第一、认真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严厉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继续推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辞职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大力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不断扩大审计的范围,继续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重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干部任用和奖惩中的运用。

  第二、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各部门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开展对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和整顿,加强和改进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推进财政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进行重点清理,进一步推行“票款分离”,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实行收支脱钩;扩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所有政府性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加强规范化管理;加大对“小金库”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设立“小金库”、帐外帐、做假帐等行为要严厉查处。

  第四、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工作。以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为重点,促进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道政务公开的规范化;以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抓好政府部门及其基层单位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开工作;以提高效率、方便群众为标准,在医院、学校等公用事业单位实行办事公开;搞好内部财务公开。继续深化厂务公开工作。要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职代会,重要事项提交职代会进行审议,各企事业单位重大改革方案、决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公开,加强民主监督力度。认真落实厂务公开“三制”、“四书”创优达标的要求,进行厂务公开综合评议,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五)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

  加强对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督促企业领导人员认真学习和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暂行规定》,做到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重组改制、资本运作、产权交易等经营活动中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实施办法》,并对全区企业领导人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发挥职能服务作用,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外部环境

  第一、开展“环境建设年”实践活动,全面提高职能服务的水平。在全区执法部门开展“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服务、百日督查活动”,对区重点经济建设项目和税源企业全程服务,开展评议和创优活动。

  第二、坚持求实和创新,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深化政务公开,健全服务措施,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调整政策,放宽市场准入,大力优化招商引资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强化职能服务,进一步优化重点经济项目工程建设环境;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力度,优化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第三、拓展职能服务的方式和途径,为进一步改善全区经济发展环境提供服务和保护。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个方面职能,按照《红桥区关于维护个体私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加强监督检查提供服务和保护的实施意见》,保护和支持各类企业投资、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促进经济发展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七)全面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搞好组织协调,继续完善和认真实行重要情况报告、述职述廉、谈话和诫免、民主生活会和巡视等项制度,建立舆论监督、询问质询和罢免撤换等三项制度,不断探索新的载体,拓宽党内监督的渠道。制定出台《红桥区党内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八)适应新形势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努力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坚定理想信念,以提高能力和改进作风为重点,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要加强学习,勇于实践,进一步提高“五种”能力。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发扬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的精神,经受住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坚决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大干部培训和轮岗交流力度。要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要在党委领导下,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中共天津市红桥区委员会 红桥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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