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红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4年12月30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红桥区2004年代表会议,审查并批准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红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会议充分肯定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会议认为,2004年区纪委在区委领导下,坚决贯彻市委、市纪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化,优化经济发展外部环境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会议指出,2005年全区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狠抓任务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会议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2004年我区党代表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目标的顺利实现。

  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继续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按照市委、市纪委和区党代表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要维护党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要加大治本抓源头工作力度,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要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外部环境;要全面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适应新形势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党代表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

中共天津市红桥区委员会 红桥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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